文 / 裝探員
當世界要求更有效率地處理各種繁雜資料,並且傳遞這些龐雜資訊時,許多藝術家們也開始思考如何處理與傳遞他們的創作。即便50年前,電腦與網際網路等通訊科技尚未普及,僅止流通於軍方情報界,或屬於產經學界嘗試研發的最高機密,但是人們對於電腦的想像並未受限。1970年夏天在美國紐約現代美術館(簡稱MOMA)舉辦名為「訊息」(Information)的展覽上,【圖1-5】多數藝術家選擇使用出版品、信件、電報等來傳送作品,他們也在思考著藝術作品本身如何成為訊息的新課題。

1970年7月2日至9月20日「訊息」展覽現場,James Mathews攝。
圖片來源:紐約現代美術館(MOMA),攝影資料庫IN934.40。參見:https://www.moma.org/calendar/exhibitions/2686?installation_image_index=11
(2020年6月29日瀏覽)。

1970年7月2日至9月20日「訊息」展覽現場與設計師索托薩斯(Ettore Sottsass jr.)的作品《訊息機》或《視覺播放機》(The “information machine”/ “visual jukebox”),James Mathews攝。
圖片來源:紐約現代美術館(MOMA),攝影資料庫IN934.40。參見:https://www.moma.org/calendar/exhibitions/2686?installation_image_index=8
(2020年6月29日瀏覽)。

1970年7月2日至9月20日「訊息」展覽目錄內頁介紹設計師索托薩斯(Ettore Sottsass jr.)的作品《訊息機》或《視覺播放機》(The “information machine”/ “visual jukebox”)。
圖片來源參見MOMA網站可供下載的展覽目錄頁194:
https://www.moma.org/calendar/exhibitions/2686 (2020年6月29日瀏覽)。

1970年7月2日至9月20日「訊息」展覽目錄封面。
圖片來源參見MOMA網站可供下載的展覽目錄全文:
https://www.moma.org/calendar/exhibitions/2686 (2020年6月29日瀏覽)。

1970年7月2日至9月20日「訊息」展覽目錄內頁拼貼許多雜誌報章或電影影像的圖片之一。
圖片來源參見MOMA網站可供下載的展覽目錄頁160:
https://www.moma.org/calendar/exhibitions/2686 (2020年6月29日瀏覽)。
參與此展的著名藝術家約瑟夫.科蘇斯(Joseph Kosuth)嘗試在各種框架中拆解藝術,像是電腦單一位元般的基本單位(unit),而寫下當時他的新「觀念」:
每個(藝術)發想的基本單位必須在更大的框架(即發想)中運作,而每個作為基本單位的發想也必須放入更大的框架(即調查)中運作,每個作為基本單位的調查必須放入一個更大的框架(即我的藝術)中運作,而我的藝術作為基本單位也必須放入一個更大的框架(即藝術觀念)中運作,那麼這所謂的藝術觀念,則是一個在特定時間內有著特定意涵的觀念,而且作為被一位活生生的藝術家所使用的想法,最終只能作為訊息般地存在。[1]
對科蘇斯來說,每個作品從發想、調查到創作出來產生意義,會受制於某種框架被解釋或傳遞,這就是一個從藝術家的發想到觀眾接受,再到意涵被訊息化的過程,就像電腦進行資料處理成為訊息的過程。在《一和三把椅子》中,【圖6】椅子的觀念被代換到實物、相片以及字典釋義的不同程式中,成為藝術家給觀眾的訊息,過去再現(representation)的繪畫傳統,也不得不受到新時代走向訊息化(information)的考驗。為了讓訊息本身清晰簡單,科蘇斯也偏好文字語言作為往後作品的媒介。

1970年7月2日至9月20日「訊息」展覽現場與作品《一和三把椅子》,James Mathews攝。
圖片來源:紐約現代美術館MOMA ,攝影資料庫IN934.40。參見:https://www.moma.org/calendar/exhibitions/2686?installation_image_index=24 (2020年6月29日瀏覽)。
展覽中另一位藝術家雅德里.派博(Adrian Piper),使用了更接近電腦作業系統的想法設計出三套「藝術生產系統」(Art Production Systems),包含四個要素輸出、意識、產出、藝術品:「(I) 任何關於感官、智識或經驗等可輸出的訊息(Input),(C) 任何可以區別、修飾、增加、詮釋、轉換(alters)和使用 (I) 的主動意識(active consciousness);以及(P)作為(I)到(C)的產出,例如想法、行動、物件、事件等。任何的藝術品(Pa)都可以被定義成在一個藝術脈絡下的任何產品(P)。」透過這些要素,她再推導出不同的藝術「作業系統」:
第一套系統:藝術品是整個生產系統的最後階段,具有實質或暫時的存在。第二套系統:藝術品是主動意識中的最後階段。藝術品本身只有存在於意識內部的範疇,可以透過外部的傳播形式被傳達。例如語言、平面圖或是照片等。第三套系統:藝術產品只是一個特定的狀態。它實質或者暫時地存在,透過主動意識被認定,但是未被製作。[2]
第一套系統,可用來解釋傳統繪畫作品,而派博把自己這番藝術見解視作第二套系統的結果,第三套系統則偏向解釋行動中,等待被觀者定義的表演藝術。派博不再侷限於產出的成品上,而是從過程中的轉換方式,思考出新時代實踐藝術的方式。
除了有不同作業系統的藝術,藝術家索勒維(Sol Le Witt)則熱衷設定他的藝術「運算程式」,例如他設想出四的程式作為壁畫產出的歷程,讓藝術可以被反複操作:
每一組四個相連的方格都是四乘四英尺,有四個繪圖員將會以每天四塊美金的時薪被雇用,一天工作四小時連續四天,以四種不同顏色的鉛筆繪製四英吋長的直線;分別是9H色階的黑色、紅色、黃色、和藍色。每個繪圖員將會在四天的雇用時間內,每天在不同的方格中使用同一個顏色。[3]
藝術家只負責寫出程式,剩下的工作就交給其他人完成也無妨,這符合索勒維曾經提出的名言 :「當藝術家以觀念的形式創作時,這表示所有的計畫和決定已經先完成了,而執行不過是例行的差事。」[4] 透過四的程式,四方格在牆上被不斷地重複操作延伸,甚至可以異地再作。
既然這些藝術家在50年前已經找到了他們的藝術程式,那麼對你來說,經過現代通訊科技技術的發展,藝術是更親易近人?還是更令人費解呢?
[1] Ed. by Kynaston L. McShine, Information, exhibition from July 2 to September 20, 1970, New York, The Museum of Modern Art, 1970, p. 69. 參見MOMA網站上展覽的數位資料與目錄:https://www.moma.org/calendar/exhibitions/2686 (2020年6月17日瀏覽)。
[2]Ibid., p. 111.
[3]Ibid., p. 73.
[4] Sol LeWitt, “Paragraphs on Conceptual Art”, Artforum, V/10, Summer 19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