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容小札記(下):人的經驗居住使用

文 / 張琳

在《上篇》,筆者談到1820年代的倫敦、1825年的伯明罕、1851年起的巴黎,和1850年代到1870年代的紐約。它們的市容似乎都要由高處俯瞰,或通盤理解。然而,除了「上帝視角」之外,以「人的經驗」穿梭遊走,也是梳理市容的重要依據。奧地利畫家暨建築師西特(Camillo Sitte, 1843-1903),在1889年出版了一本專書,提到城市之美有如室內陳設,應該是一個愉快、溫暖、不雜亂,又有許多巧思和擺飾的空間。這是一種親密的空間感,是通盤規劃下的康莊大道無法企及的。因此,西特所推崇的是古老歐洲城鎮,像是義大利的維洛那(Verona),強調這類城鎮的廣場,呈現美麗的「不規則」形(irregularity)【圖1】。而且整座城鎮繪製成平面圖時,其街道也少有「對稱」或棋盤格的模樣。[1] 讀者可以想見,這樣的空間滋養出來的文化,鄰里互動密切、雞犬相聞,應是頗具有人情味。

【圖1】奧地利畫家暨建築師西特所繪,義大利城市維洛那之廣場平面圖。
圖片來源:Camillo Sitte, The Art of Building Cities: City Building According to Its Artistic Fundamentals (New York: Reinhold Publishing, 1945) p. 31.

說到人情味,或許小鎮這種規模的城市辦得到,大型城市總有身價不一的地段,階級壁壘更為分明。讓一座大城市達到跨越階級的關懷談何容易?不過,在倫敦,就有一位胸懷蒼生的牧師娘海利耶塔‧巴爾內(Henrietta Barnett, 1851-1936),發願在一處風景絕佳的郊丘,建立一座容納各種階級的住宅郊區(suburb)。十九世紀下半葉起,她和夫婿來到全市最貧窮的碼頭區服務,觀察到:「…這個教區的人,住的房間情況之惡劣,國家應該引以為恥…這些大雜院裡的年輕男女生來就是乞討,從沒有人教他們…養活自己,是自己的責任…[2]夫妻倆便聯手辦學堂,幫這些教友找房子住。那時,倫敦正值地下鐵興建的黃金時期,該牧師之妻聽聞一條新的地鐵線即將經過(但不會穿過)倫敦著名的綠地──「漢普斯頓荒原」(Hampstead Heath),她便產生了一個構想:她希望地鐵帶來的開發案,不再只是富人獨享,而是能以基金會的名義持有土地,在上面蓋一座容納各階級的「漢普斯頓花園市郊」(Hampstead Garden Suburb)。

1905年,她投書報紙準備募款、購地。文中,她發表了對市容的觀察:這一百多年來,倫敦不斷擴大,但是擴張中的郊區市容不盡理想,可分三類。第一類是富人聚集的市郊──房子大、花園美,規劃得宜但僅為少數人所享;第二類是中產階級居住的市郊,房型中等,一棟挨著一棟,不見得有花園,而且缺乏全區規劃,故街道配置不良,又沒有公共綠地;第三類是工業階級(industrial class)匯聚的市郊,房屋狹小擁擠、後院陰暗,而且建商為了擠出更多的空間蓋房子,常犧牲了花園和綠地的存在,甚至連行道樹都沒有。巴爾內女士繼續批判道,這就是地主的貪婪和建商的唯利是圖,所造成的結果。她說:「此情此景,是我們文明所必須的嗎?[3]爾後募款成功並購得土地,巴爾內女士又更進一步提出她具體的市容願景:「不可有某棟房子遮蔽了鄰屋的日照,或者冒犯了鄰屋(按:像是遮住對方視野;阻礙對方動線;或建物之高度、造型、及座向突兀,造成視覺不悅)…從市郊各處望去,視野都要很好,或至少能保有一隅遠眺鄉間。[4] 這崇高的理想,也覓得堪大任的建築師,終於在1907年建成了「漢普斯頓花園市郊」【圖2】。當中的房子和街道規劃有致,不會死板排列,街區內有著公寓、小套房、大別墅,能符合不同階級的住屋需求。這段故事提醒我們,市容美醜的靈魂其實不僅在「美感」本身,而是在「道德」──人們更應該考慮的是,當「低端住宅」被視為市容毒瘤之餘,其內部真正核心的問題是什麼?又,中上階級追求美好居家環境的同時,唯有整體規劃、秉持道德,才能讓美感永續。[5]

【圖2】漢普斯頓花園市郊空照圖。
圖片來源:https://hgsheritage.org.uk/Detail/objects/HGST27

「漢普斯頓花園市郊」的例子已有「社會主義」的色彩,若要更進一步聚焦民生公益,那麼「現代主義」的設計對市容的影響更是值得一提,例如反對西特的柯比意(Le Corbusier, 1887-1965)。柯比意設計的馬賽公寓(Unité d’Habitation, Marseille)【圖3】,是一棟十幾層樓高的公寓,外牆不貼磁磚,刻意嶄露水泥的質感。內部則分隔成300多個大小不同的居住單位。整體基調以「功能」和「實用」至上,形成了現代主義特有的剛毅颯爽的風格。還有德國景觀建築師米格(Leberecht Migge, 1881-1935)。他早年只做私人花園別墅的案子,後來積極參與公共花園、公園的規劃,大至漢堡(Hamburg),小至史塔恩斯朵夫(Stahnsdorf,柏林附近)都有過他的提議。尤其他到晚年不僅關心園林景觀表象的問題,更思考都市的汙水和廢棄物該何處去,因而積極將公園建設成一個生態系統,使其可以分解有機物質。[6]米格的想法十分先進,而這樣的公園所成就的市容,就不光只是美麗而已,更具有整潔和徹底的精神。但是很可惜,米格的倡議如同他所處的威瑪共和國(Weimar Republic, 1918-1933)一樣,具有深刻的人文內涵、卻短暫而未得落實。

本文從1880年代,談到世紀之交,再提及1920年代的德國生態公園、和1940年代興建的法國馬賽公寓。綜合《上》、《下》兩篇,不論是上帝視角、還是人的尺度,皆可知市容之美影響居民生活品質甚深,且西洋藝術和建築發展史上,都有相關的討論,值得挖掘、深思。反觀此刻全台在房價上即不合理,想在醜醜的地段擁有醜醜的小窩,已大不易,那麼,拙文所談的市容之美,豈不遠哉?

【圖3】柯比意設計之馬賽公寓外觀,約1940年代完成。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1] Camilo Sitte, The Art of Building Cities: City Building According to Its Artistic Fundamentals (New York: Reinhold Publishing, 1945) pp. 30-31. 這樣不規則的巷弄,同時也有功能性,能防禦宵小強盜,但此議題不在本文討論範圍。

[2]原文“…The people of this parish live in rooms the state of which is a disgrace to us as a nation…Young men and women who have spent their lives in these courts have come begging; they have never been taught …that it is their duty to support themselves…” 見Henrietta Barnett, Canon Barnett: His Life, Work, and Friends (London: John Murray, 1921), p. 83.

[3] 原文“Is this state of things a necessity of our civilisation?”見 Henrietta Barnett, ‘A Garden Suburb at Hampstead’ in The Contemporary Review, 87 (1905), pp. 231-237; p. 231.

[4] 原文“…no house may darken or offend a neighbour’s house… that from every part there shall be good views or glimpses of distant country.” 見 Henrietta Barnett, Canon Barnett: His Life, Work, and Friends (London: John Murray, 1921), p. 706.

[5] 以上兩段部分內容摘自並改寫自張琳,〈道德與美感:史上首座階級融合的郊區住宅之創立〉《建築學報》112期(2020/06),頁21-46。

[6] David H. Haney, When Modern was Green. Life and Work of Landscape Architect Leberecht Migge (London: Routledge, 2010) pp. 226-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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