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吳方正
藝術史裡常常有個問題:如果事情發生後用來記錄的工具是文字,我們確定知道文字講的是什麼東西嗎?如果不知道文字指的是什麼,又想把這件事畫出來告訴不懂得文字的人,又該如何找到跟文字對應的圖畫呢?
聖經裡寫道夏娃和亞當吃了禁果,然後原罪啦、人類的苦難啦,一堆麻煩都跟著來了。但聖經裡也寫道:「他們一吃那果子,眼就開了」。吃一個就這樣?再吃一個一定更不得了。從壞的方向想,再吃一個,罪加一等;從好的方向想,再吃一個就開天眼了,所有人都想知道這麼神的果子是什麼吧?單從這裡,我就已經腦補出一堆禁果的神效,例如說咬一口就如同後腦插了片維基百科連線晶片。但這到底是什麼果子呢?讓我們先從聖經的文字開始:
蛇是主上帝所創造的動物中最狡猾的。蛇問那女人:「上帝真的禁止你們吃園子裡任何果樹的果子嗎?」那女人回答:「園子裡任何樹的果子我們都可以吃;只有園子中間那棵樹的果子不可吃。上帝禁止我們吃那棵樹的果子,甚至禁止我們摸它;如果不聽從,我們一定死亡。」 蛇回答:「不見得吧!你們不會死。上帝這樣說,因為他知道你們一吃了那果子,眼就開了;你們會像上帝一樣能夠辨別善惡。」那女人看見那棵樹的果子好看好吃,又能得智慧,很是羨慕。她摘下果子,自己吃了,又給他丈夫吃;他丈夫也吃了。他們一吃了那果子,眼就開了,發現自己赤身露體;因此,他們編了無花果樹的葉子來遮蓋身體。(GEN III, 1-7)
試著把吃禁果的這段分成兩節:蛇引誘夏娃摘了果子吃了,然後又給她丈夫吃了,然後「眼就開了」。換句話說,禁果的「藥效」不算很快,一前一後吃了,之後兩人一起「眼就開了」?這 – 沒 – 道 – 理 – 啊!白雪公主啃了毒蘋果一口就掛了,夏娃應該也是吃了一口就已經擁有日後讓康德頭痛的判斷力了吧。想想,她舉目四望,伊甸園中萬事萬物如此美好,除了一個:她的笨老公!解決的辦法只有一個,就是讓亞當也吃了禁果。
830-840年間在法國Tours的Saint-Martin修院製作的聖經Moutier-Grandval Bible也是這麼分段畫的;畫面水平分成四列,每列由左至右2-3個情節,第三列段左起是蛇引誘夏娃,接著是夏娃邊吃禁果邊遞給亞當,然後是上帝隔著禁果樹質問,亞當推給夏娃,夏娃卸責給蛇。禁果樹在畫面上出現兩次,葉子的形狀顏色和夏娃亞當編了遮蓋身體的無花果葉子一樣,所以禁果是無花果嗎?這 – 沒 – 道 – 理 – 啊!如果是無花果,也不用之前老是用「那棵樹」來描述了。何況,如果認定畫面上的禁果樹是無花果樹,豈不是也得將畫面上其他長得奇怪的樹也當作真有其樹?

還是回頭看看Saint-Martin修院製作插圖的僧侶讀的是怎樣的聖經吧。一般,中世紀通行的拉丁文聖經主要是耶洛姆(E. S. Hieronymus, 347-420)在四世紀末從希伯來文(舊約)與希臘文(新約)翻譯的拉丁通俗譯本(Biblia Sacra Vulgata)。西元800年,查理曼(Charlemagne)倚重的Saint-Martin修院(是的,就是同一個修院!)院長Alcuin(730-804)修訂出日後成為標準的拉丁通俗譯本聖經。其實,我們也不用這麼麻煩,直接看Moutier-Grandval Bible怎麼抄的就行了。
在那園子中有一棵賜生命的樹,也有一棵能使人辨別善惡的樹。
lignum etiam vitae in medio paradisi lignumque scientiae boni et mali (GEN II, 8)
(蛇回答)…上帝這樣說,因為他知道你們一吃了那果子,眼就開了;你們會像上帝一樣能夠辨別善惡。
scit enim Deus quod in quocumque die comederitis ex eo aperientur oculi vestri et eritis sicut dii scientes bonum et malum (GEN III, 5)
關鍵字是「樹」(lignum)。和夏娃亞當用來蔽體的無花果樹葉(folia ficus)不同的是,lignum是普通名詞,就說是樹,不限定什麼樹。那,怎麼辦?怎麼畫?只好將就一下吧,反正從來也就兩個早已不在的人吃過。十四世紀之前的中世紀手抄本繪圖、色玻璃窗、壁畫、雕刻,大部分碰到這個場景也就是用個圓圓的漂亮果子搪塞過去,似乎只要意思到了,沒人在意禁果究竟是甚麼樣子。

話說回來,對藝術史而言,禁果到底是甚麼果子不那麼重要,重要的是人們認為它是什麼?尤其是要用圖像告訴別人這是什麼時。Gombrich的《藝術的故事》將十五世紀文藝復興的一章命名為〈現實的征服〉(The Conquest of Reality)。我總覺得夏娃吃了禁果之後,人類早晚得走到這一步。現在,人看起來像真的,空間深度看起來像真的,牛馬羊驢、花果樹木看起來像真的,那…夏娃吃的那顆禁果要怎麼辦呢?總不能整個畫面都有了視覺說服力,就一顆果子和果樹擺明了是來呼攏的?
十五世紀之後的繪畫多半就將禁果畫成蘋果(Malus pumila或Malus domestica),比較有名的例子如:Dürer (1507)、Gossart (1520)、Lucas Cranach the Elder (1533)、Tiziano (1550)、Tintoretto (1550)、Goltzius (1616)、Rubens (1628)…,以至於今天問大部分人夏娃吃了甚麼禁果?答案都是蘋果。通常的解釋是拉丁文的惡(malus,先不管性別和位格變化了)和拉丁文借自希臘文的蘋果(malus)是一樣的字形。這就變成了:夏娃吃了蘋果(malum)就得了惡(malum)。老實說,這 – 還 – 是 – 沒 – 道 – 理 – 啊!如果禁果包含善與惡的成份,怎麼”善”的那一半就不見了?

與其說文藝復興之後的畫家搞小聰明,倒不如說致力於恢復古代輝煌傳統的藝術家多少也接受了蘋果在希臘神話中的形象:Atlanta停下來撿拾的金蘋果、Hercules與Hesperides園子的金蘋果、帕里斯評判最美女神(Judgement of Paris)裡的金蘋果,都使得蘋果成為視覺藝術中的水果之王、美女的最佳搭配,積久變成慣例。當全世界只有一個女人,她絕對就是最美的那個,而伊甸園裡的禁果不也是整個園子裡最貴重的嗎?
那就選蘋果吧!在我還純潔得像未吃禁果的亞當、梨山才剛開始種梨子的時代(糟糕!洩底了),蘋果還真的貴得像禁果呢。
參考資料:
- The Moutier-Grandval Bible。收藏此書的大英圖書館已將全書數位化,網址:http://www.bl.uk/manuscripts/FullDisplay.aspx?ref=Add_MS_10546
- K. Werckmeister, “The Lintel Fragment Representing Eve from Saint-Lazare, Autun”, Journal of the Warburg and Courtauld Institutes, Vol. 35 (1972), pp. 1-30.